兴隆街道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及重点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告知书
2022-01-19 09:08:25 | 来源: |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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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自治区、市、旗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决策部署和文件精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及重点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从即日起,对破坏生态环境且问题突出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现告知如下:
(一)乱倒污水和生活垃圾问题。针对乱倒污水、污水结冰等现象,从即日起,要自行主动清理冻结污冰,并在院内放置污水桶,每天下午(4:00—4:30)倒入流动污水收集车,污水日产日清,确保不乱倒外流。要做到不乱倒、不乱扔垃圾废物,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要倒入指定垃圾桶内,倡导生活垃圾科学分类,共同维护整洁干净的美丽家园。
(二)养殖场粪便管理不规范问题。养殖经营户为养殖场第一责任人,认真及时做好粪污无害化处理。村(社区)网格员要加强日巡查,督促日产日清,集中堆放,规范存储。如有不听劝阻,肆意妄为者,街道将联合城管、农牧等执法部门进行依法处置。
(三)商砼站抑尘措施不到位存在扬尘污染,废品回收站(点)脏乱差严重问题。即日起,辖区内商砼站、拌合站要设置防尘网,密闭物料堆放场。废品回收站(点)要设置围挡隔板和防护网,严禁废旧回收品散乱堆放,塑料、纸片等随风乱刮。对不听劝阻的涉事单位下将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逾期未整改街道将联合相关执法部门进行依法处置。
(四)修理铺地面未硬化,油污严重,废油、废油桶收集暂存不规范,风险隐患突出问题。即日起,辖区所有修理铺经营者要切实做好作业区环境保护工作,在修理作业点铺设防渗漏隔里板,废油入桶存放,定期回收处理。对不听劝阻的涉事单位将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逾期未整改街道将联合交通执法相部门依法处置。
(五)露天焚烧废旧塑料、橡胶轮胎、秸秆等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影响问题。广大人民群众要切实增强保护生态环境意识,不焚烧垃圾、秸秆、树叶、杂草,不燃放烟花爆竹;抵制使用劣质煤,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禁烧禁燃减少污染。街道将成立巡查队对辖区常态化开展巡查,对发生的焚烧废旧塑料、橡胶轮胎、秸秆等行为及时进行制止。
自本告知之日起,所有存在上述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务必于2022年1月23日自行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的街道将联合旗有关行业主管执法部门依法依规进行集中处置。
准格尔旗兴隆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月25日